魯政辦發(fā)〔2020〕28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
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20〕14號)要求,根據(jù)《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fā)〔2019〕2號),現(xiàn)就我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內容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方面。
1.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將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按照國家和省規(guī)定實行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地方財政分擔部分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共同承擔支出責任。所需經費由省級與市縣級財政分檔按比例分擔,分檔比例參照魯政發(fā)〔2019〕2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主要包括文化文物系統(tǒng)所屬,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實行免費開放的博物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以及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
2.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體育部門所屬公共體育場館按照國家和省規(guī)定實行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共同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根據(jù)體育部門所屬公共體育場館開放數(shù)量、補助標準、績效情況等因素統(tǒng)籌確定對下轉移支付資金。
3.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活動事項。將國家和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涉及的讀書看報、收聽廣播、觀看電視、觀賞電影、送地方戲、文體活動等其他事項,地方財政分擔部分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共同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根據(jù)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工作任務量、補助標準、績效情況、財力情況等因素統(tǒng)籌確定對下轉移支付資金。
(二)文化藝術創(chuàng)作扶持方面。
將文化藝術創(chuàng)作扶持方面的有關事項按政策確定層級和組織實施主體分別劃分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主要包括關于落實繁榮發(fā)展社會主義文藝的部署要求,由政府組織實施或支持開展的公益性文化活動、展覽、文藝創(chuàng)作演出等,涉及文學、舞臺藝術、美術、廣播電視和網(wǎng)絡視聽節(jié)目、電影、出版等方面。
省級確定并由省級職能部門組織實施或支持開展的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省級確定并由省級職能部門、市縣共同組織實施或支持開展的事項,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市縣確定并組織實施或開展的事項,確認為市縣級財政事權,由市縣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三)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方面。
1.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主要包括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可移動文物保護、古籍保護、考古等。省級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納入省級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關規(guī)劃,并由市縣組織實施的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館藏珍貴可移動文物保護、考古等,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根據(jù)保護需求、工作任務量、績效情況、財力狀況等因素統(tǒng)籌確定對下轉移支付資金;其他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項,確認為市縣級財政事權,由市縣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2.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主要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傳習活動、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保護等。省級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傳承人傳習活動等,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市縣組織實施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傳承人傳習活動、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保護等,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根據(jù)保護需求、工作任務量、績效情況、財力狀況等因素統(tǒng)籌確定對下轉移支付資金;市縣組織實施的市級及以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傳承人傳習活動、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保護等,確認為市縣級財政事權,由市縣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四)文化交流方面。
1.對外及對港澳臺文化交流合作。主要包括落實文化交流與合作協(xié)定及其執(zhí)行計劃,開展演出、展覽、會展等對外及對港澳臺文化交流和推廣活動,涉及文學、舞臺藝術、美術、廣播電視和網(wǎng)絡視聽節(jié)目、電影、出版等方面。省級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職能部門、市縣共同組織實施的事項,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市縣組織實施的事項,確認為市縣級財政事權,由市縣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2.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設。主要包括按照規(guī)劃開展的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設、運行和相關交流活動。省級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由省級職能部門指導市縣組織實施的事項,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五)能力建設方面。
1.公共文化機構改革和發(fā)展建設。主要包括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文化文物系統(tǒng)所屬博物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播出傳輸機構、文藝院團等公共文化機構改革和發(fā)展建設的補助(不含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按照隸屬關系,對省級公共文化機構改革和發(fā)展建設的補助,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對市縣級公共文化機構改革和發(fā)展建設的補助,確認為市縣級財政事權,由市縣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2.公共文化管理。主要包括有關職能部門及所屬機構承擔的文化事業(yè)和文化市場、電影出版、廣播電視和網(wǎng)絡視聽、文物保護管理,以及人才培養(yǎng)、文化志愿活動等。按照隸屬關系,省級職能部門及所屬機構承擔的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對市縣職能部門及所屬機構承擔的事項,確認為市縣級財政事權,由市縣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省與市縣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符合區(qū)域規(guī)劃的公共文化機構基本建設等資本性支出可通過依法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安排。公共文化領域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具體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二、配套措施
(一)加大資金投入。市縣級財政要按照事權責任相統(tǒng)一的原則,結合本級財力情況,逐步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并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強化績效管理。根據(jù)“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著力提高公共文化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建設。
(三)推進市以下改革。各市政府要根據(jù)本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實際合理劃分市以下公共文化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要加強市級統(tǒng)籌,適當增加和上移公共文化領域市級支出責任,加大對區(qū)域內財政困難地區(qū)的轉移支付力度,增強縣級政府保障能力。
(四)協(xié)同推進改革。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與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等緊密結合、統(tǒng)籌推進,并根據(jù)改革發(fā)展情況優(yōu)化調整財政事權事項,進一步健全基礎標準,形成有序互動、協(xié)同促進的良好局面。